肇庆学院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双方开展共商共建会谈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513日,副校长肖起清会见肇庆学院附属中学董事长夏桂兴一行,双方就理顺和规范肇庆学院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工作展开友好会谈。学校党委委员、党办校办主任谭冠中,法律顾问团团长祁建平,法治办副主任梁标等陪同参加会谈。

会谈伊始,双方会谈团队共同研学了今年4月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从《实施条例》中合作办学准入、条件、要求,共同举办者各自的责权利,以及合作举办附属学校的办学活动、组织管理和变更续期等的新明确、新界定和新规范的条款内容逐一学习理解,统一认识。

随后,双方共同对照、分析和讨论当前“肇庆学院附属中学”办学及合作与《实施条例》的新规范新要求不相一致的问题等,双方的坦诚务实交流会谈,有效促进了双方间的诉求理解和目标达成。

最后,双方会谈负责人作了总结讲话:肖起清副校长表示,我校十分重视双方的合作办学,肇庆学院附属中学也是双方办学合作的成果。希望既要尊重历史,以要直面现实,要从《实施条例》新要求,以及我校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区域基础教育的社会责任等角度和实际出发,检视和改进目前双方合作办学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完善的突出问题,并通过深入探讨和磋商,以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形式进一步调整合作模式和规范合作办学,厘定双方责权利关系,推进双方深度的实质性的合作,实现合作共赢、融合发展和繁荣发展。夏桂兴董事长认同进一步规范肇庆学院附属中学合作办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肇庆学院这一品牌使附属中学在肇庆市民办学校中脱颖而出,培养质量、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希望双方加强沟通协调和务实磋商,以共商共建共享和为社会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共同将附属中学继续培育好和发展好。

双方一致同意,由双方法务团队就重新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展开友好磋商,尽快达成共识,全面落实《实施条例》规范和精神,共同促进肇庆学院附属中学办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