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在路上——法律顾问团成长侧记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2015年1月,省教育厅下达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于2015年9月成立法律顾问团,为依法治校工作保驾护航。

  法律顾问团成员目前在任3人,政法学院副院长祁建平担任团长,另两位成员分别为律师陈秋琴和教师李贤庚。作为一个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法律顾问团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供评估;审查修改学校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对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提供法律意见;作为学校法律代理人参与案件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与法律援助站相结合,为教职工与学生提供法律咨询等。

  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涵盖了许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对学校的各类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法律缺陷,为合同条款的制定提供意见,避免法律风险。同时,法律顾问团肩负着学校的法律代理人一职,代理学校的各项诉讼业务。到目前为止,它已代理了三期业务,事物对象涉及老师、学生,最终都较为圆满地维护了学校的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法律顾问团也会联合法律援助站开展针对教职工、学生的法律咨询活动,帮助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团自成立以来一直孜孜不倦地为依法治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2015年12月,我校面向社会公布《肇庆学院章程》,作为一部全校层面的纲领和行动指南,《章程》的公布是我校推进依法治校的表现,也是我校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在《章程》制定过程中,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章程》的起草、修改与研讨,并代表学校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意见,不断修改,用时近一年,终于铸成依法治校的一把利器。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然法律顾问团已经在前进的道路上稳扎稳打地迈开步伐,但其自身的建设依旧在摸索发展的阶段上,许多制度还在规范和完善之中。按照规定,各部门遇到问题时,应先到校长办公室法规科登记备案,再由法律顾问团团长分批查阅,最后立案解决问题。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直接联系法律顾问团成员,这加大了工作备案的难度。作为法律顾问团团长,祁建平希望各部门按照常规流程进行法律咨询工作,以便让法律顾问团高效运转,给更多人提供帮助。

  对于今后的工作,法律顾问团制定了下一步规划。除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日常性工作外,还要制定方案,进行系统、有效的法律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讲座、报告,结合新媒体手段,向广大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增强法治意识;同时,以《肇庆学院章程》为准绳,对我校所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分析,整改不完善、可行性不强的部分,使依法治校体系更加完备。

  祁建平表示,“现在才开始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他呼吁广大师生关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发展建设当中,形成各方学法,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相信有了法律顾问团的保驾护航,我校依法治校一定能够朝着更加法治、民主、规范的方向迈步前行!(记者 张馨文 郑佳子 许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