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治校保驾护航——法律顾问团团长祁建平访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自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依法治国被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成为构建法治社会、营造法治氛围的行政蓝本。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对于高校来说,就要有效完善依法治校制度,即在规范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进行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和建设。近年,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为了进一步了解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情况,本网就依法治校有关问题采访了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律顾问团团长祁建平。

 

  记者:怎样定义依法治校?

  祁建平: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到依法治校,就要坚定不移地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落实到大学的建设管理上。

 

  记者:依法治校是基于怎样的背景提出来的?

  祁建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2012年,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下达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

  同年9月,我校成立首届法律顾问团,其在学校作出重大决策、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中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请您谈谈法律顾问团是如何推进依法治校的?

  祁建平: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较为繁琐但却及为重要。例如,我们会在学校领导机构做顶层设计时,为他们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评估,让学校的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再有就是帮助审查学校及学校下设各部门的各类合同,查找合同疏漏之处做出符合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使之规避法律风险,协助学校做好下一步工作。法律顾问团还开展针对学校成员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使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

 

  记者:依法治校对推进我校办学水平、学校建设等方面有怎样的作用?

  祁建平:目前我校与全国各高等院校一样,都面临着同一境况,就是存在法治建设不完善、师生法制观念较淡泊的问题。而这样的状况,与教育建设法制化相差甚远。因此,通过依法治校对我校的治理工作进行规范,使每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具有深远的意义。在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一方面,我们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整合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教授专家优势,有力地提高了办学水平。另一方面,我校法律顾问团的组成建立,切实促进了学校的管理建设,进一步深化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到目前为止,法律顾问团取得了哪些成效?又有什么不足?

  祁建平:去年12月,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起草、修改、研讨的《肇庆学院章程》正式颁布。《肇庆学院章程》作为我校的“宪法”,作为依法治校的必然依据,让学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今后的日子里将学校各项工作的指南。

  至于不足之处,法律顾问团至今才成立一年,不足之处是十分明显的,许多事情还在摸索发展的阶段。工作流程不规范,机制不健全,全校法律意识环境还不能与依法治校的目标相适应等等,都是在顾问团的工作发展中必须克服的障碍。

 

  记者:法律顾问团下一步有怎样的工作计划?长短期有怎样的目标?

  祁建平:依法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是一两个人的事。学校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需要我们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精神去处理解决。所以,下一步法律顾问团将把注意力放在提高校内各方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方面,为我校的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做预热,助推学校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记者 张馨文 郑佳子 许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