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系列之四: 教育基金助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依法治校体现在我校方方面面的工作,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更是其中的一个典范。基金会于201011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备法人资格,属非公募基金会,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支持和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20158月,基金会被广东省民政厅评为5A级。

  依法依规办会,制度健全,组织架构完善。5年来,基金会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为保障基金会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基金会秘书处编印了《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汇编》一书,以方便有关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了解、掌握基金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让基金会工作始终处于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指导与监督之中,秉承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理念。依据章程,健全完善组织架构。

  规范运作、信息公开透明。基金会下设的24个专项基金都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使项目的运作有准绳。学校所有的专项基金和捐赠资金都统一纳入基金会的指定账户中,按照项目设立账目,进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每个项目的支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杜绝账外资金或占用资金的情况。通过会议、电话、刊物、文件等方式定期向理事会、监事、捐赠人汇报情况。其中,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度审查。同时将审查合格的年度工作报告,通过基金会的网站和肇庆学院报向社会公布,使财务数据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基金会接受日常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重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款物后即时向社会公布。

  依法纳税与审计,审慎理财,接受监督。基金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税,规范使用捐赠票据。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在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年检时都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形成财务审计报告,向理事会、监事、捐赠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引》做好基金会的保值、增值工作,严格执行“零风险”理财原则,保障资金安全升值。各专项基金每年向秘书处报送年度支出的预算计划,秘书处对其支出的合规合理性、是否存在超支等情况进行审核后批复,确保基金会资产安全、合理、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