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校党委决定,《肇庆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从3月10日正式公布实施。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首部章程于2015年12月4日经省教育厅核准并公布实施。为进一步发挥章程在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校在去年3月启动章程修订工作。修订期间,学校坚持民主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章程草案经过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于2022年12月报请省教育厅核准,前后历时1年。今年2月7日,省教育厅下达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75号,对我校《章程》予以核准。
修订后的《章程》包括序言,学校与举办者,办学活动,治理结构,教职工,学生,财务、资产和后勤保障,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共十章一百一十三条。内容上,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历史与办学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致力于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制度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机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通讯:校办
撰稿:黎炳潮
编辑:何龙华 审定:陈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