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

知晓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做一个守法负责任的公民,

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管理,

下面请大家一起来学习,

涉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吧!


01

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Law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或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2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Law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3

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骗取有关人员信任,出行出访、进入公共场所,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Law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或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4

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措施的。

Law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5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Law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06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Law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07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Law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依法从重处罚。

08

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

Law

       

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

09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Law

       

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将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侦查。

10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Law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资料来源 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